皋兰县院规范司法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皋兰县院根据上级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从多个方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开展基础夯实。省、市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皋兰县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迅速开展组织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皋兰实际,制定了《皋兰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检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等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案件管理办公室。三是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皋兰县院及时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高志勇检察长在大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全院干警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高度,深刻领会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使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全面展开。
二、强化部署,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后,皋兰县院领导小组着力在工作统筹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部署、细化内容。一是全面统筹工作内容。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工作稳步开展有序推进,各科室将各阶段工作要点与各自全年工作相结合,进行统筹协调整体部署。二是及时部署阶段要点。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协调会,就第一阶段工作计划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与工作时限进行了梳理,高志勇检察长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分工配合,加强联络沟通,使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进一步具体化。
三、突出特点,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有效。为保证学习研讨活动不虚、不空、不偏,皋兰县院坚持把加强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摆在首要位置,着力在提质量、求实效上下工夫,确保了学习研讨形式丰富、特点突出。一是党组学习理论研讨。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半小时学习制度”,传达学习、深刻领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会议讲话精神。二是支部学习内容多样。院党支部高度重视学习研讨活动,依照我院工作方案要求及时上报了学习讨论活动计划,分别组织学习了领导讲话及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等内容,并上交了学习讨论记录和心得。三是全员学习强化要点。按照“规范执法、学习提升”的工作思路,我院重点对上级检察院规定的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同时以检察工作中的法律规范、工作规范为重点,加强规范司法行为培训针对性,组织全员参与学习。四是督导检察确保实效。为确保学习研讨实效,通过抽查、督导等形式,对相关业务部门学习情况、学习记录、考勤记录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目前,共召开各种学习会4次、研讨交流会2次、干警记学习笔记平均5千字以上、撰写学习心得和论文共计32篇,经过评选上报市检察院5篇优秀心得体会。
四、学用结合,确保立行立改可见成效。根据安排就2014年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复查,重点部门自查。同时整理归纳存在的问题,报送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是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充分发挥执法规范化督察的重要作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发现。二是问题引导开展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业务部门切实改正,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抓出成效。三是加强沟通提高质量。加强案管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间的沟通联络,对因主观原因造成错误的予以定期公示,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对因系统原因造成的错误,畅通沟通渠道,进一步明确案卡填录要求,如有更改及时公布,切实提高填录质量。
五、结合实际,确保信息宣传准确及时。紧紧围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开展信息报送与对外宣传工作,做到内容丰富、数据准确,确保工作信息与对外宣传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一是开通专栏搭建平台。在检察内网开设“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专栏”,及时传达上级要求、提供学习资料并对院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公示。在全院党员干部之间分享交流学习感受和体会,并向社会公众展示县院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凝聚正能量,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二是编发专刊反映动态。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专栏,及时展示县院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第一阶段中已发出工作简报7篇。
六、广泛纳谏,确保内外监督全面覆盖。依照工作方案要求,皋兰县院主动诚恳听取批评意见,抽调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针对各自经常联系的部门进行征求意见,同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业务往来部门一并进行了书面征求意见,共发放征求意见表40份,为第二阶段对照检查、征求意见打好基础。另外,院领导针对公、检、法、司工作的协调配合问题与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座谈。一是检法协作相互监督。院领导带领公诉部门负责人,与法院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案件审查起诉及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司法程序不规范问题交换了意见。二是公检配合规范运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县院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就进一步密切协调配合、主动沟通联系达成共识,从工作常态通报、日常沟通协作明确了公检双方的协作配合工作。三是引入律师外部监督。为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不断提升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县院切实做好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并把律师权利保障的落实情况纳入重点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皋兰县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