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环节案件管理水平,西固区院按照上级检察院要求,坚持“三个到位”,全面开展案件扫描及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在全市首家完成设备调试,实现电子卷宗制作信息上传。
一是党组认识到位,全面部署开展案件扫描及电子卷宗制作工作。西固区院党组深刻认识到,电子卷宗应用系统是统一业务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开展案件扫描及电子卷宗制作工作,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增强司法效能,提升科学决策和司法协同水平。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该院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主抓,主管检察长、案管办主任专门负责,切实推进启动电子卷宗应用系统,案件扫描及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全面展开。
二是人员调配到位,为开展案件扫描及电子卷宗制作夯实基础。院党组从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保密意识、敬业精神等几个方面综合考量,选配一名专门人员,专职负责案件扫描及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同时,选派该干警参加省院组织的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中心人员电子卷宗系统业务培训,熟悉电子卷宗系统基本操作和运行环境,熟练掌握电子卷宗制作和管理技能,为电子卷宗系统全面运行奠定了人员素能基础。
三是设施配备到位,为开展案件扫描及电子卷宗制作提供了技术支持。按照省院对案件扫描及电子卷宗制作的设备、技术、软件参数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40余万元,设立专门的电子卷宗制作室,配置了两台高配置的电脑、密码保险柜和两套案卷扫描仪,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全面保障硬件需求。案管部门和办公室加强协作,对扫描系统软件运行环境进行全面调试。从今年开始,西固区院对所有一审公诉案件进行电子卷宗扫描,截止目前共计扫描案件7件,上传电子卷宗13册,成为兰州市检察系统第一家全面实施电子卷宗扫描工作的单位。
【西固区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