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7日在兰州市红古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8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374”总体发展思路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定性“四道关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61件224人,其中公安机关撤回2件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25件164人,不批准逮捕34件53人,不捕率为23.66%。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8件298人,其中提起公诉210件263人,上报市院12件16人,退回补充侦查8件9人,不起诉5件5人,公安机关撤回2件4人,正在审查1件1人。
(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办案效果
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23件28人,提起公诉38件48人。受理毒品犯罪案件30件39人,全部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逮捕率和起诉率均达到100%,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对初犯、偶犯、过失犯中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做到既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做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等工作,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丰富接访手段,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共受理来信12件,来访13件,均依照法律程序做了妥善处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一年来,共开展宪法、禁毒、反邪教等宣传活动12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加强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在辖区34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增强在校学生法律观念,实现红古校园法治宣讲全覆盖。
(三)着力加强机制创新,努力提升司法效率
一是认真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深入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节约司法资源,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37件153人,切实提高了诉讼效率。二是贯彻落实“轻刑快办”机制。适用轻刑快办机制办理案件95件96人,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1.13%,依法实现快捕快诉。三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专办机制。针对未成年犯罪积极完善分案起诉、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努力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7件9人,其中批准逮捕4件6人,不捕3件3人,不捕率为3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件12人,其中提起公诉5件8人,相对不起诉3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不起诉率为33%。
二、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维护司法公正相结合,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始终把保障司法公正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积极强化监督措施,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实效,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立案5件8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撤案2件6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起诉的,追加逮捕8人,追诉漏犯1人,追诉漏罪7起;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对于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重大案件,主动派员介入,共提前介入18件次。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列席审判委员会和量刑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提出量刑建议120份。
(二)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要求开展执行监督,将执行监督与违法行为调查有机结合。一年来,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0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9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在我院支持下,原被告双方通过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组织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活动3次,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拓宽了民事行政监督渠道,为做强民事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刑罚执行检察监督
一年来,共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查7次,发出检察建议及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认真落实检察官与在押人员谈话制度,与在押人员谈话80余人次。积极开展在押人员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办结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9人,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8份,公诉部门采纳6件6人。做好财产刑执行监督数据汇总,进行财产刑执行数据统计9次共计333人。加强看守所规范化建设,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挽救,将心理疏导、文化改造、人文关怀融入监督当中。
三、坚持专项工作与区域实际相结合,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持续利用检察资源,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思路,务求实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扶贫工作
坚持把精准扶贫纳入检察工作总体格局,积极协调促进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需求和检察工作实际,加大在脱贫攻坚领域的司法保障。一年来,依法惩治影响脱贫攻坚的刑事犯罪50人次,绿色通道接访15人次,以案释法1400余人次;着力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协调有关部门追讨农民工工资30余万元。
(二)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结合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谋划部署工作,依法从严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件15人,依法批准逮捕5件14人,不批准逮捕1人;依法追加逮捕2件6人;监督立案2件,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2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件次,排摸线索1条;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4件22人,均已提起公诉,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三)以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抓手,促进区域绿色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以维护公益、服务大局为导向,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5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类1件,行政类14件,现已立案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被采纳9件。继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摸排发现污染环境案件线索6件7人,其中建议区环保局移送红古公安分局审查5件5人。对兰州市首例人防易地建设费行政案件提起公益诉讼,经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决,支持我院全部诉讼请求,最终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700余万元。
四、坚持筑牢理想信念与提升队伍素质相结合,努力营造锐意进取的工作环境
将提升司法水平和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紧密结合专题教育,筑牢干警理想信念
坚持狠抓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不松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检察长带头讲党课、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党性观念、政治规矩和纪律意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二)注重提高队伍素质,合理优化干部梯队
一是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改变传统的“口供至上”观念,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提升证据审查能力,注重排除非法证据,补正瑕疵证据,保证审查起诉的质量。二是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一年来,共组织参加各项业务培训80人次,队伍履职能力和理论素养显着提高。三是注重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以40岁以下青年干警为重点,针对岗位特点,确定发展目标,搭建锻炼成长平台,适度倾斜晋职晋级等各类资源,为青年干警成长提供支持,积极营造奋发有为、争做贡献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工作科学发展
一年来,我院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主动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一是对于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工作。邀请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观摩及以未成年人检察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有针对性地督促改进了检察工作。三是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一年来,共走访人大代表20人次,征集到意见建议18条,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五、坚持加强宣传与服务百姓相结合,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民生环境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民生检察工作,积极适应网络媒体时代,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利用新媒体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促进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
(一)加强检察宣传,注重打造检察新媒体
创新方法手段,发挥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努力传播检察“好声音”,释放法治“正能量”。一年来,在省市报刊及网络媒体上发表检察新闻作品80余篇,发布检察微博243条。检察新媒体工作室运行良好,“红古检察”微信公众号已获得阅读量3万余次、有效送达2万余人,在全省检察系统中,位列前10名。适应自媒体时代要求,开设红古检察官方抖音账号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检察工作。
(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帮扶行动落到实处
结合实际,精心谋划部署,开展好帮扶活动。全年开展入户走访90人次,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加强检民互动,通过普法宣传和联合开展党建活动,调动村民兴办旅游产业的积极性,协助旋子村村委会,将原来属于村集体的水泵站从私人手中收回,使得马家台村民灌溉费用大幅降低;联系区水利部门对马家台原有的水渠进行修整完善,改进了灌溉配套设施,为马家台旅游节的良好开展奠定了基础,帮扶工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共收到群众赞许锦旗3面。
(三)更加注重贴近群众,促进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共赢
一是更加注重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查处荣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6万余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对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加强监督,在规范涉农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同时,督促行政执法单位所属各站、所、队依法履职。三是更加注重贴近群众,各派驻检察室立足工作职能,开展宣传活动16次,发放各种相关资料1000余份、检民联系卡100多张,主动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口头答复群众关于惠农政策方面的问题40余件。
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红古检察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办案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司法改革逐步深入,司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队伍素质显着提高。一年来,受到省、市、区表彰的干警共计6人次,我院被评为“全市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兰州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新时代赋予新使命,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化、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新矛盾带来新要求,在“增进民生福祉”方面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力度和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新形势提出新课题,检察机关适应形势变化的能力有待加强,如何更好的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还在探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也希望继续得到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
2019年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努力为打造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建设生态活力幸福美丽新红古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聚焦法律监督的政治担当
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体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新担当新作为。
二、主动作为顾大局,切实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绿色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服从全区中心大局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坚决扞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好职务犯罪案件、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做好群体性案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三、开拓进取谋发展,促进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立足宪法定位谋划检察工作,牢固树立以办案为中心的理念,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更好地履行追诉、诉讼监督、司法审查职能,切实提高监督能力,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准确把握监督范围,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积极顺应发展大局,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按照统一部署确保各项检察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四、坚持不懈固成果,着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队伍素能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大力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和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坚持不懈建设政治过硬、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守初心使命、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奋发有为、攻坚克难,为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和生态活力幸福美丽新红古、打造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