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切实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切实有效维护校园及其周边安全,12月14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磊带领检察官列席兰州市第十七中学校务会,督促校园安全常抓不懈。

校务会上,张磊检察长一行就兰州市第十七中学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疫情防控情况、预防性侵教育开展情况以及师生法治教育需求等问题与校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张磊检察长以十七中法治副校长的身份郑重承诺将会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协助学校完善落实校园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另外,红古检察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了我院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以及在检察实务工作中未成年人教育学校应该注意的方面,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从公益诉讼监督角度介绍了如何维护校园周边安全。张磊检察长着重强调校园安全无小事,详细的为参会的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介绍了“一号检察建议”的出台背景和具体内容,解读了最高检、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提示学校要与家长加强沟通合作,密切关注学生异常行为表现,自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参会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也进行了发言,就学校、家庭、社会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为倡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请专业机构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教育等等,这些建议今后会在校园安全管理中实行。


此次检察长列席校务会,是变以往的单向法治宣讲为检校双向互动,深入了解学校及师生需求,更有针对性的开展检察工作,也是促进检校双方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形成合力,寻求社会层面的关注,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