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日,随着挖掘机轰隆隆的响动,湟水河河道窑街矿务局双氰胺厂废弃厂区段中的大石头被破碎、清理,这也宣告着红古民和联合办理的首起公益诉讼案件圆满办理。

2020年7月,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与青海省民和县人民检察院签订《红古·民和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基于框架协议,两院相关部门也签署了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就红古、民和湟水河流域公益诉讼线索分别认领,对湟水河河道窑街矿务局双氰胺厂废弃厂区段中掉落的建筑垃圾等长期占用河道,存在安全隐患,拖而未决的问题两院联合制发检察建议,敦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检察建议下发后,红古、民和两地水务部门积极履职,红古区水务部门积极拆除废弃厂区侵占河道的围墙,民和水务部门对湟水河流域双氰胺厂废弃厂区段中掉落的建筑垃圾进行破碎清理。此次联合办案,辖区河流行洪安全得到了有效维护,湟水河流域生态安全得到了有效改善。今后,两地检察机关将会为共同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更多的检察实践,为两地平安建设“保驾护航”。

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磊表示:这只是探索办案的开始,我们要紧紧抓住川海一体化战略机遇,立足红古、民和实际,积极主动加大检察协作力度,在开展跨区域检察协作方面红古检察机关将更加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通过具体案件办理,为红古、民和检察协作一体化办案探索更多可推广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