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根据法律规定,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管辖依法行使检察权,对城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城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区委和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城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工作。
(5)对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7)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8)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法律政策研究,依法开展检察信息收集和物证检验、鉴定、复核工作。
(9)负责城关区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10)提请城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13人,工勤编制15人。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计划财务装备科。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3440.5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61.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8.50万元,增长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收入中人员经费增加、设施维修费项目资金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1.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79.2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3440.5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3361.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8.50万元,增长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增加,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79.2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3001.9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89.2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21.00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1.3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709.9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1.41万元,增长8.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51.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09万元,增长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中设施维修经费金额增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设施维修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9.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2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相关费用测算上升。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0万元),比2021年算减少7.00万元,减少1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
4.培训费9.59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566.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73万元,增长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办案业务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60.4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47.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799.1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1998.86平方米,价值4463.6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7辆,价值342.9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642.69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47.08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执法执勤车辆、案卷装订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本年我院重点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地方政法部门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政法部门及其派出(派驻)机构业务技术装备购置补助、业务技术场所维修补助、办案经费补助、政法部门设施共建经费补助以及中央财政确定的有关奖励与补助。
2022年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财政拨款310万元,将严格依据《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文件,用于购买相关办公设备、处理各项案件审理及日常办公经费。
我院2022年度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目标为购买相关办公设备以及支持各项案件审理;加强与监察委沟通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食药领域“四个最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立延期、退查案件审核监督机制,督促提高办案效率;开展“提升法律意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普法讲座等内容。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检察业务保障经费总体绩效进展概述:(1)管理目标: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项目并验收,分期付款工作;(2)产出目标: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物业公司完成相关物业管理工作,如单位保洁服务、安保值班、公共设备管理服务、内部零星维修服务、绿化养护、食堂服务、会议服务等;(3)影响力目标:有利于我单位建设、内涵建设发展,有利于加强单位安全管理,有利于美化单位环境,有利于为干警创造一个温馨的工作环境。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总体绩效进展概述:(1)维护社会治安;(2)完成办案数量;(3)进行法制宣传。
3.设施维修费总体绩效进展概述:保证我院办公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保证我院空调、电梯等公共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及正常使用。
以上三个项目分别通过年度绩效目标,实现全年绩效评价进展。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设施维修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651.36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651.36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