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性互动 检律同行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律师事务所召开业务交流座谈会
近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丽、检察官助理王语璇受华商律师事务所邀请,与该所的律师们开展了一场关于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专题业务交流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丽检察官认真听取了该所律师关于办理危驾案件的辩护思路及十一个辩点,并就危驾案件的犯罪现状及特点、相关司法刑事政策、办案程序规定,认罪认罚制度等方面向在座律师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一、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把醉驾治理纳入检察服务“六稳”“六保”的“一盘棋”大局中,与省检察院提出的“六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坚决摒弃就案办案的落后理念。在综合评估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表现、犯罪行为、血液酒精含量、社会危险性、起诉或不诉决定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等要素的基础上,审慎做出决定。
二、在严格坚持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入罪标准的基础上,区分不同的犯罪情节,进一步细化提起公诉的标准和范围,规范审查、决定程序,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既要对醉驾再犯、血液酒精含量远超200mg/100ml等符合“两高一部”《意见》规定的八种从重情形的醉驾行为重点打击,也要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为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等情形依法从轻处罚。
三、对犯罪情节轻微的醉驾行为人,我院并不是“不诉了之”,而是在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时邀请侦查机关办案民警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从醉驾的危害性、作出不起诉的法律规定和理由、本案汲取的教训等方面予以训诫,要求被不起诉人从中吸取教训,珍惜司法机关给予的机会,提高尊法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拒绝醉酒驾驶,防止醉驾再现。
最后,张丽检察官表示,检察官和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要互相尊重和支持、发挥积极作用,形成良性互动,把共同体理念落实到良性的检律关系之中。

讲解结束后,律师们向张丽检察官请教危险驾驶案件相关问题,双方围绕危驾案件办案技巧、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认罪认罚案件律师辩护权保障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适用等方面进行了面对面的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