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2022年5月23日,我院向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未成年被害人小贤(化名)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我院副检察长陈海洋、第四检察部主任王瑞金出席了救助金发放仪式,被害人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张菊萍、张慧军来我院领取救助金,感谢并称赞了我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司法救助工作。
2022年3月份的一个周末,我院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收到一起父母虐待儿童的线索,第四检察部的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同时联系公安、民政、妇联、教育、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
经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害人小贤的父亲经常对小贤进行虐待,3月初,小贤的父亲用铁管在小贤臀部、小腿、双手处进行多次殴打,致使小贤肢体多处软组织损伤、臀部及下肢皮肤缺损、双手指骨多发性骨折,经鉴定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我院会同相关部门,立即将小贤送往兰大一院进行救治,同时监督公安机关对小贤父亲陈某立案侦查。

近日,我院已对陈某依法批准逮捕,小贤的伤情经治疗好转后出院,经民政部门联系,现暂时在兰州市城关区某儿童服务中心过渡,由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看护。因治疗及生活费用不足,我院向被害人发放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以缓燃眉之急。下一步救助工作正在进行。
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我们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本案中,我院依托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本地社会力量参与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