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
★用心用情★
把检察为民办实事办好办实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新治国理政实践的重大理论成果,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当前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设立检企联系点,搭建检企连心桥
在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城关检察院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后仅三天,第三检察部积极响应,举行“检察为民办实事·向党和人民报告”专项活动,经与城关区工商联会商,以雁北路商会为依托挂牌“检企联系点”,建立联络机制。活动当天,第三检察部干警以演示文稿的形式结合案例,讲解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民企权益”专项行动开展的意义、取得成绩、工作方向;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现场进行答疑解惑。“这次活动让我们意识到主动学法,守法经营的重要性,检察机关能够主动询问我们遇到的经营困难和法律困难并提供帮助,让我们深刻感受到城关检察院是在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雁北街道商会主席张文辉动情的说。
打击侵权假冒
守护好群众“舌尖上”“钱袋子”安全
“每次喜欢饭后喝两口,花钱托人买的茅台居然是假的,别再把我喝出问题来,”年逾古稀的老爷爷气愤的说。假冒伪劣产品的肆意蔓延,严重危害来了群众“舌尖上”“钱袋子的安全。2021年4月23日,京、沪、鄂等16省(市、区)联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侵权假冒伪劣产品统一销毁行动云上直播活动,甘肃分会场举办启动仪式,第三检察部参加此次集中销毁行动,开展“创新有你,保护有我”主题活动,向现场群众展示查获的假烟、假酒,伪劣食品、生活用品;讲解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方法,使人民群众识假、辩假;发放宣传资料,告知举报热线,维权途径;讲解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的罪名修改,构罪标准,常见的犯罪类型等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进行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普法宣传。
外部监督 “请进来”
教育整顿“见实效”
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教育整顿外部监督”请进来的要求,第三检察部举行“特邀监督员”聘请仪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委、法院、公安、媒体、律师、工商联、街道社区等各行业代表,以视频短片的形式展现了维护民企权益的活动概况,取得成绩,讲解了“特邀监督员”监督范围、监督途径、监督意义,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们表演了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快板词,《护航民企听我说》,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将企业防范风险的重点予以阐释,进行了一场简短有效的普法宣传,也展现了检察官的风采。为四十名“特邀监督员”发放聘书时,一名特监督员认真的说道:“沉甸甸的聘书,既是荣誉、又是责任,我一定尽职履责,建言献策,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需。”城关检察院通过开门纳谏,有效结合了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力求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提升全群众参与度,群众才有满意度。
发挥职能优势,办好为民实事
第三检察部主要办理职务犯罪和经济类犯罪,涉企案件较多,利用职能优势,与区工商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8次,全院干警走访企业3235家,收集摸排案件线索及问题362件,两项主要指标位列全省检察系统第一;2020年4月,城关区检察院就“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向城关区区委、区政府做了专题报告,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并将诉求和问题分解到责任单位落实解决,并由区委督查室督办。在办理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邓某某、张某某等23人职务侵占案时,为企业追赃挽损失289.6万元。2019年以来办理职务犯罪为国家追赃挽损897.331万元。成功办理了甘肃省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促成行政机关与兰州海派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将36.5万元的罚款变更为5万元。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建立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民营企业刑事合规审查机制”,优先在办理涉企案件中适这两项机制,协助推进企业合规经营、合规建设,并在全市积极推广。《检察日报》、《甘肃法制报》及甘肃卫视经济频道先后多次对我院第三检察部送法进企业、检察开放日、指导复工复产有序开展等工作进行报道,给予了高度关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检察为民办实事”是确保学习教育与总结经验、关照现实,推动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城关检察院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视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广泛汇集民意,自觉接受监督,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以优异检察工作实效,献礼建党一百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