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住房基金缴存余额的增长,滚动规模日益增大,作为带有行政职能有管理大笔款项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其管理责任更大、风险更高,在功能上已趋近于金融机构的特征,金融安全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全局,因此预防住房资金行业领域职务犯罪,加强住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近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龙向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加强资金廉政风险防控,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为主题,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龙通过PPT的形式,以2011年11月城关区检察院原反贪局查办过的原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赵某、信贷科长陈某某等人受贿案为切入点,结合近年在住房资金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真实案例,针对住房资金管理人员对自身的权力观、金钱观、道德观等摆放不到位或缺失,国家意识、责任意识、淡漠,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制定不细致完备、管理机构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等导致住房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同时结合住房资金管理制度对违规提取、骗取住房资金存在的突出问题做了分析阐述。
王龙检察长针对预防住房资金领域犯罪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二是逐步全方位完善住房资金管理机制,行业内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应针对容易发案环节,认真研究、杜绝漏洞,进一步完善操作细则,并建立定期发布制度,依法公开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增加透明度;
三是加强住房资金管理运行的内部监督,尤其对关键部位进行核查监督,增加操作程序中的监督制约规定,建立责任追究制,保证住房资金的安全运营,防止资金流失和信贷风险;
四是加强外部审计和金融监管力度,可以由第三 方独立的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和外部监督,确保全方位监管。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易东阳表示,以真实案例结合当前反腐败形势廉政警示教育,有了更加深刻清醒的认识。预防职务犯罪更要未雨绸缪,提高防范资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推进住房资金制度健康发展。参会人员也表示本次廉政主题教育活动非常有必要,对自己在履职过程中预防违规、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将预防行业领域职务犯罪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工作之一,也是检察机关落实好“六稳”“六保”工作,履行检察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检察机关通过打虎拍蝇,有效震慑腐败分子的同时,送法进行业、进部门,以真实的案例与行业领域特点相结合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发生,为行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