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这些救助金确实缓解了我的家庭困难,我一定好好抚养孩子,让孩子好好学习、健康成长”。近日,获得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王某某的母亲对检察官表示感谢。
未成年人王某某因家庭暴力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其父亲为进城务工人员,以其收入维持全家人的生活,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伤害发生后为救治伤情支付大额医疗费,使得家庭经济雪上加霜。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安宁区检察院秉持“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理念,决定予以司法救助。
近年来,安宁区检察院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向上级院和区委政法委进行申报,争取资金进行救助。
今后,安宁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务实举措助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以检察关爱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