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主题,围绕保障民法典实施,发布了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近日,安宁区检察院组织召开2022年度第11次检委会集体学习会议,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进行解读研讨,结合民事检察工作实际学习领会,各位委员受益匪浅。
通过学习,各委员表示该批指导案例对指导基层院实际办案大有裨益,并形成以下共识:一是办理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件要全面、客观审查证据,就依法分配举证责任加强监督;二是在办理借款合同纠纷监督案件过程中,要善于揭开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面纱”,加强对违规发放贷款行为的调查核实,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三是办理“一房二卖”民事纠纷监督案件时,要加强对可得利益损失法律适用及自由裁量权行使明显适当的监督,促进案件公正审理;四是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监督案件时,要依法认定出租人负有的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准确适用合同解除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顺利解除合同。
会议指出,该批指导性案例的发布恰逢其时,要求各业务部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指导引领作用,促进民事检察工作素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