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相关规定,安宁区检察院案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关键节点、重点问题的监控,加强与办案部门的协作配合。立足监控视角,一方面案管人员规范有序开展监控,另一方面引导办案人员规范办案。2022年对系统操作不规范、文书使用不当等违规办案情形口头提示纠正36次。
一是建立健全流程监控机制,突出流程监控的事前、事中监督纠正作用。流程监控员对案件受理、结案审核、在办案件的程序开展流程监控,从办案期限、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诉讼权利保障、文书制作、文书公开等方面是否合法、规范、及时、完备,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督、提示、防控。
二是全程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加强对案件的日常预警监督,对正在受理、办理的案件开展流程监控,重点从案件管辖、案卷材料、文书制作、赃款赃物移交、光盘移送等方面全面审查;对需要向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移送的法律文书、案卷材料进行统一审核。
三是持续加强业务数据的日常审核、专项核查。加强统计员对案卡信息填录的日常检查,将数据统计纳入流程监控的内容,对错填、漏填情况及时进行提示并督促纠正。把数据填录作为司法办案责任的一部分,及时、完整、准确录入案件信息,确保业务数据可靠、可用。对679件3395条信息数据变更进行审核。
四是加强案件流程监管,从程序上促进公正。案管部门把好进出关口,对案件的受理、案情与证据、法律文书等都要详细审查。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加强日常预警监督,强化案卡信息填录的日常检查,建立健全流程监控日志、台账,定期梳理数据,做到全程把关、跟踪、预警、催办和监控,对发现的办案不规范等问题,第一时间发起流程监控,详细登记监控案件的基本情况、承办人员和违法情形,并跟踪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