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强化法治教育,提高办案质效。近日,安宁区检察院对三起危险驾驶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三名被不起诉人进行集中训诫和法律宣传,其中一人通过远程视频参加训诫活动。

集中训诫结合“法、理、情”多方面,承办检察官对交通法律法规和以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代价展开,,以案释法,向被不起诉人举例说明危险驾驶行为对家庭、社会、子女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郑重告诫被不起诉人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珍惜机会、敬畏法律,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绝不再触碰法律底线。最后,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发放了危险驾驶法律宣传资料,要求从身边人出发,当好守法护法宣传员、监督员,预防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被不起诉人一致表示自己真心悔过,一定不负检察机关的教育和嘱托,从自身做起,遵守法律,约束家庭和子女一起守法护法。

集中训诫是检察机关能动司法、诉源治理的有益探索,是检察机关打击与治理并重的重要体现。通过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让行为人在思想上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同时通过法律宣传让行为人熟悉法律、内心敬畏法律。近年来,安宁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和推介“类案集中训诫”模式,将检察官训诫工作与不起诉程序相结合,逐步完善“集中训诫+法律宣传”模式,用法治力量给予犯罪嫌疑人警醒,努力以最低司法成本、更高的服务质效实现预防犯罪、治理犯罪的法治目标,实现案件处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