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安宁区检察院办公室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和本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在保障机关防疫安全的同时,保质保量的做好检察政务、后勤服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一是严格落实,加强人员管控。严格执行进入办公场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信息登记等防护措施,同时增派安保人员,确保人员进出安全、有序;要求干警严格执行外出报备程序,严格控制干警外出频次,减少人员流动。坚持每日对全院干警及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对检测情况及时上报,确保病源早发现早处置。
二是统筹协调,做好物资筹备。及时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购置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服、洗手液、消毒酒精等防疫物资,确保防疫应急有备用;对在岗工作人员、办案人员按需求合理发放口罩防护服等,提供充足的防疫物资保障。
三是场所消杀,加强勤务管理。每三天对公共场所(电梯室、车库、食堂、卫生间等)集中消杀。每天上下午对电梯、卫生间、楼道等进行小消杀,做到定期消毒、科学消毒、有消消毒,杜绝毒源交叉感染。对机关食堂、保安、保洁等岗位人员,建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班前的测温登记工作,对办公场所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坚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卫生。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各项工作协调推进。积极承担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填补因疫情防控参与流调、下沉干警的工作空缺。做好会议通知、机要收发等相关检察政务工作;协调安排好社区执勤、外出办案干警的公务用车;做好各项技术及后勤保障等相关职能工作。既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保质保量的顺利推进,同时统筹协调,细化防疫举措,严格执行机关办公场所相关防疫规定,不折不扣的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为全院检察工作开展营造稳定安全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