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促进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走深走实,保证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近日,安宁区检察院派驻西路街道检察室首次对正在办理的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

录像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丘某某告知了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详细阐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罪认罚及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结合具体犯罪事实、够罪标准、量刑建议及选择适用程序进行释法说理。同时,值班律师从犯罪嫌疑人为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无其他情节向嫌疑人进行解释并认可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最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认可检察官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承办人及时与本院技术部门沟通,将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成光盘进行固定封存。
下一步,西路街道检察室将全力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督促干警熟练掌握设备使用,不断细化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的工作步骤,切实提升办案人员的执法能力,防止听取意见流于形式,更好地推动认罪认罚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