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井淳同志2015年进入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担任书记员职务,如今已是她进入单位工作的第六年。六年来,她先后在未检科、侦查监督科、派驻街道检察室、第一检察部等部门工作。六年来,她始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始终坚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安宁检察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秉持法律的公正与善良,挽救未成年人
工作伊始,她被分配到未检科工作,从零开始学习办理刑事案件,从制作各类文书、案卡填录,到零距离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触、沟通、理解、教育,她时刻提醒自己,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根本目的,用爱心和耐心帮助迷失的未成年人。在对不捕、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实施帮教的过程中,她通过多种方式与涉罪未成年人交流,与他们聊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教他们与同学、家人如何融洽相处,在他们心情低落、对未来充满迷茫的时候,对他们进行开导,增强其重返正途的自信。在此期间,她辅助检察官共同帮助12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通过6个月的考察期,顺利回归社会。
履行法律的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安
2017年,孟井淳同志被调整到派驻十里店街道检察室工作,面对新工作,她勇敢接受挑战,实地寻找公益线索,在被污染的母亲河、臭味熏天的污水处理厂,拍照取证,走访询问周边民众,努力查找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时,积极参与街道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从调解邻里之间的小矛盾,到参与农民工讨薪纠纷处理,她认识到很多小事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酿成苦果。而我们认为的每件小事,在群众心里,都有万斤重。通过参与调解群众矛盾,不仅化解了群众纠纷,她更传递了检察机关的温情与温暖。
坚持法律的公平正义,为人民办实事
2019年,孟井淳同志又回到了刑事检察部门,协助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截止目前,办理案件共计257件284人。复杂多样的刑事案件中,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有一时疏忽酒后驾车的普通人,有依靠盗窃度日生活的青年,有以贩养吸的贩毒人员,有骗取老人养老金的诈骗团伙……不管面对哪类案件,她都能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耐心细致地对待每一名被害人,倾听其诉求,努力帮助他们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同时,也做到尊重每一名犯罪嫌疑人,严格落实认罪认罚制度,给他们重新树立价值观、重新认识世界的机会。
2021年3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轰轰烈烈展开,通过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孟井淳同志进一步深刻认识到,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执法水平如何,直接影响着整个政法机关的执法形象。而作为法律监督者,不仅要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还要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也要抱有一心为民的热诚。
2021年1月,安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控诉,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15万余元,孟井淳同志协助检察官及时介入审查,发现该涉事公司有能力支付拖欠工资却拒不支付,多次电话联系催促其支付拖欠工资,但却迟迟未有结果,遂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了建议移送涉案犯罪案件函,并对欠薪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释法说理,讲清楚该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与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涉事公司认识到错误,向几名农民工足额支付了拖欠工资,有效降低了农民工维权成本,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 一。
真正做到了为人民办实事。
在孟井淳同志的心里,从事检察工作,是一种使命感,执行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底线,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案件当事人能够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就是她个人工作价值的体现。她深知要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把案件办成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群众满意的铁案,真正践行好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