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助力打造“无欠薪”城市,安宁区检察院扎实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持续打击预防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的犯罪行为,与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形成工作合力,开展专项监督25件,监督移送犯罪线索2件,为105名农民工讨回欠薪187.6万余元。
一是加强两法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持续加强与劳动监察大队沟通协调,深入摸排辖区欠薪案件线索,开展联合执法,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审查把关。在办理兰州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中,安宁区检察院先后三次协同劳动监察、公安、信访部门,召集开发商、项目总包方、劳务公司、农民工代表开展现场联系会,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支付拖欠工资25万元。在办理甘肃某物流园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中,协调支付拖欠工资88.6万元。
二是突出打击职能,严惩违法犯罪。

对多次协调后,仍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违法犯罪的,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强提前介入力度,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应立尽立、高效侦办,严惩违法犯罪。如安宁某健身馆在有能力支付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16万元,经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支付后,仍然拒不支付。安宁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建议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并提前介入侦查。案件办理中,犯罪嫌疑人及时支付了所欠农民工工资16万元。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推进社会治理。

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住建部门、城管部门专项督查,指派专人参加区委督察组,重点督查在建工程,单位监管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向建筑施工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农民工保护自身权益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管理,及时协商解决劳动纠纷。同时,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频发问题,向区人社局、区住建局从法律角度提出工作建议,促进社会问题系统性解决。
四是落实宽严相济,优化营商环境。

在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中,安宁区检察院同时注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情节轻微,认罪悔罪,主动支付报酬依法承担责任企业法人,综合考虑,建议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同时,根据案件不同情况,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民营企业的不良影响,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坚持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力求“办一案,助一企、促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