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检察院牢牢把握新时期案件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 坚持业务监管枢纽部门职能定位,主动思考、精心谋划,不断加强和改进案管工作,全面发挥案件管理办案监管、分析研判、协调服务等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完善案管工作机制,提升案管监督效果,确保案管工作持续、规范、有序进行,推动案件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案件管理职能,找准自身定位。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将案件管理工作置于整体检察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案管中心职能定位,全面发挥案件管理的办案监管、管理统筹、参谋服务等职能作用,全面熟悉监管工作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案管工作人员积极探索、创新创优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研判、监督管理能力。围绕全市案管条线目标管理要求,找准工作着力点、结合点和切入点,抓好常规工作,突出工作亮点,结合实际,一项一项抓落实,解决好制约案管发展的“短板”和“瓶颈”。
二是强化案件监督能力,严把进出口关。坚持统一进口、规范出口、严把关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移送的案件是否受理,严格从案件管辖、基本证据、卷宗装订、文书制作、赃款赃物移交、光盘移送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建立和完善受案审查、工作台账、案件流转、办案期限预警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将不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一律阻挡在门外。通过统一业务系统提供的统一案件受理标准、案件分配、卷宗领取、送案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从进口到出口集中监管案件办理情况,以提高案件质量。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产生关系案、人情案。2020年,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一受案500件,送案审核500件。
三是强化办案流程监控,提高网上办案质量。加强对案件的日常预警监督,落实流程监控日志机制,加大网上巡查的次数和频率,进行统计数据与案件在系统内节点状态的经常比对。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从开始至结案整个过程实行把关、跟踪、预警、催办和监控,做到流程管理不间断、不离线。同时,加强统计员对案卡信息填录的日常检查,将数据统计纳入流程监控的内容,对错填、漏填情况及时进行提示并督促纠正。建立健全流程监控日志、台账,定期梳理数据,切实做到“留痕”管理,规范监督。2020年对文书使用不当等违规办案情形预警55件。
四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办出精品案件。扎实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深入排查问题,全面推进整改。充分发挥案管部门主导作用,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开展评查,对6件重点案件进行复查,对20件案件进行抽评,针对评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案件,要求业务部门一案一剖析,对共性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杜绝再次发生。建立案件评查工作台账,将案件评查结果记入司法档案、纳入业绩考评,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对案件质量高、办理效果好的精品案件及时总结上报,努力推出更多精品案件。2021年1月,区检察院所办“安宁某铁锅羊肉店与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争议化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8大优秀典型案例。
五是强化数据分析研判,提供决策支持。定期进行数据信息资料分析和业务进展情况分析,完善业务数据研判分析工作机制,力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展现各业务条线工作的成效、问题和不足,为院领导提供可靠参考。“百日冲刺”行动中,深入学习掌握业务数据上报、抓取、计算方法,根据市院《全市检察机关“百日冲刺”行动实施方案》,完成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和六项重点工作数据“周进度”统计表13期,完成检察业务数据综合分析报告“月通报”3次。为院党组、各部门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司法办案和相关工作的现状、态势及存在的问题、原因,引导业务部门有针对性、有目标地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