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宁区检察院深入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找准工作着力点、结合点和切入点,规范发布符合公开标准的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做到应公开、能公开、全公开,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在更高水平上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

一是树立“阳光理念”,推行便民服务。
加大刑事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推动检务公开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的转变,在更高水平上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将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全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按照案件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案件信息。2020年,依申请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35件,公开法律文书351件。
二是推行“阳光接待”,保障律师权益。
通过设立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开通网上预约平台、专人专岗接待等方式为律师阅卷、查询提供便利条件,律师可以通过新媒体平台,申请对自己代理的案件,网上预约查询案件信息。同时以电子卷宗系统为平台,全面改进了律师阅卷工作,为辩护律师统一提供电子卷宗拷贝服务,降低了律师阅卷成本,提高了律师阅卷的效率。2020年,扫描制作电子卷宗427件792卷,接待案件信息查询15次,律师查询85次,拷贝电子卷宗光盘62张。
三是接受“阳光监督”,提升检察执法透明度。
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活动,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提升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做好人民监督员协调、统计、通报等日常工作。2020年邀请人民监督员13人次,对6起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向6家行政单位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四是打造“阳光队伍”,提升综合素质。
引导干警牢固树立阳光理念和服务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营造人人争当“阳光检察官”、协力共建“阳光检察集体”的良好氛围。认真学习试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本,尽快熟悉新增具体项目,并全面掌握统一业务系统的内容体系。不断深化对各项案卡的理解,并促进法律规定和业务规则的掌握和业务素质能力的提高。在重点学习与自身岗位有关内容的基础上,自觉把握不同业务、流程和案卡相关项目的联系和区别,确保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的司法办案活动规范、有序,提高工作质效,提升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