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宁区检察院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中,将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防止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近日,区检察院对一名因案致贫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积极传递“检察温情”。
2019年3月,被害人朱某某与李某某因停车位纠纷发生厮打,期间李某某将朱某某及朱某某妻子路某某、儿子朱某某殴打致伤。经鉴定,朱某某之损伤属轻伤一级,路某某损伤属轻微伤。法院虽判决李某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7万余元,因李某某家庭困难,导致赔偿款无法支付。朱某某一家三口均无固定收入,受伤后四处筹借医疗费,朱某某因头部受伤,出院后经常头晕、头痛,无法外出打工,没有经济收入,严重影响其一家的基本生活。我院得知以上情况后,积极引导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经调查了解,核实情况后启动救济程序,经审核批准,近日向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000元,被害人对检察机关的救济表示感谢。
今后工作中,安宁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因案致贫、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导致家庭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进行救助,着力提高司法救助工作质效,不断增强司法人文关怀,使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将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涉检涉诉案件的发生。